龙湾出台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龙湾区高度重视干部学分制度建设,继《关于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的意见(试行)》后,今年顺应发展新形势,根据省、市公务员学分管理办法,注重原则性、灵活性、实用性三者兼顾,制定出台《温州市龙湾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分管理,促进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注重原则性。《温州市龙湾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对公务员年度学习任务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必须达到72个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48分。对学分的登记管理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培训学员登入“温州网络学堂”网站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把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培训结果作为公务员学分登记和验审的唯一依据。对学分考核进行明确规定,规定将公务员个人全年培训学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未完成规定年度学习任务的,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兼顾灵活性。对学分管理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可由其自主选择是否参训。对个别公务员的年度学分考核实行特殊处理,对单位派出挂职或者下派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进公务员队伍不足半年的,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不进行年度学分考核。
突出实用性。设立三级管理员负责面授学分申报,对各种情况下培训学习的学分申报主体进行详细规定,防止出现申报重复或遗漏现象。确定面授学分申报流程,对面授学分的申报、初审、审批等环节和时间进行具体规定,提升学分申报效率。对学分计算进行详细规定,参加“温州网络学堂”网上在线学习,由系统自动登分;参加面授学习的各类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研究成果、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等附加学分的折算都进行全面规定,提升学分管理的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