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成为全国社会办医联系点
温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国务院医改办正式批复,同意将我市作为全国社会资本办医联系点,鼓励我市在社会办医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市卫生局确定推进首批14个项目,与10家民办医院进行对接。
据悉,温州是全国最早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的地区之一,截至去年,我市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人独资等投资模式创办民办医院57家,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4.8%。目前,民办医疗机构适用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局限性逐步凸显,税费政策、土地划拨、人才队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发展。2011年7月,温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申报国家社会资本办医试点城市的重要部署,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专家拟订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及其11个配套文件。日前,国务院医改办正式批复同意我市作为社会办医联系点。
《意见》指出,全市民营医院在审批准入、医保定点上与公立医院一样享有平等待遇。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享有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税收待遇,对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在土地、房产等项目的税收上给予减免。政府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额度作为奖励补助,扶持民办医疗机构重点学科的建设、等级创建等。
另外,我市将组建由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医疗产业基金,建立风险可控的医疗机构低息贷款与贷款贴息机制,解决医疗机构融资难的问题。民办医疗机构可以其收费权、知识产权作质押,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可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进行担保。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资产属于出资者所有,出资者每年可从盈利中获取以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利息额。
《意见》的出台,畅通了民办医疗机构和公办医院人才流通的机制。市卫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三年时间,将逐步取消卫技人员编制管理,实行由身份管理向资格管理转变。同时,实施民办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建立健全公办医疗机构人员流出和回流机制。公办医疗机构正式在编卫技人员应聘到民办医疗机构工作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重新通过简单程序聘用为公办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
据悉,首批14个初定签约项目资本涵盖引进美国、香港、台湾等资本以及境内的民间资本,项目涉及改制重组、发展提升、规划建设一批医疗机构,还包括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到2015年,我市力争新建民办医疗机构床位至少8000张,达到全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25%以上。(见习记者孙余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