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企业“挖潜节地”扶持政策
龙湾新闻网讯 一面是加快发展的繁重任务,另一面是越来越严格的土地政策,如何在保护土地和保障发展的“双保”压力中找准突破口?日前,我区出台系列“鼓励企业‘挖潜节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改造提升项目,力破土地瓶颈制约。
在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这一基本国策不动摇的大前提下,我区出台的系列“鼓励企业‘挖潜节地’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并严格依据规划科学布局安排各类项目;对全区所有建设项目统一审查,从规划选址、用地规模核定,到投资强度、建筑密度等土地使用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指标控制体系和考核评价方法。
同时,积极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位于规划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企业容积率可至2.6,建筑密度上限可至50%,企业已经改造或搭建的厂房,或者其原来已获得临时规划许可但已经超过有效期的工业厂房,按安全生产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后,经公示程序予以处罚补办。增加面积部分不再补缴城市基础配套费,对符合规划在原厂区新建、改建工业厂房的,经规划论证可行并经公示程序,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增加面积部分不再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位于温州核心城区(东至中兴大道、南至瓯海大道、西至三桥路、北至瓯江范围)及近期建设范围以外,规划用地功能属于非工业用地的企业,可在原厂房原合法规模拆建改造的同时,在符合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新批1-3层(限总高15米)的临时厂房用于发展生产(如属于在正式主体建筑上加层的,其建筑立面应一致)。
另外,为进一步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加快城区功能由生产型向服务型、商贸型向商务型转变,区政府将制订《龙湾区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实施细则(试行)》,不断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龙湾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叶康远 蔡学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