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到2015年全国过半行政村配大学生村官
问:对强化管理考核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意见》提出,要健全和完善考勤、述职、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并具体提出严格在村工作纪律、完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完善续聘制度等三个方面的要求。
问:在健全保障机制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意见》对健全大学生村官保障机制有四条规定: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二是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三是健全和落实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财政代偿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四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大学生村官人均每年2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8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
问:对鼓励干事创业是如何规定的?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积极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扶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创业扶持模式,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资金支持、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通过大学生村官创业带动社会青年创业。二是激励优秀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并提出具体激励政策: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问:在加大选拔使用力度上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主要有四条规定:一是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改进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办法。二是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三是统筹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四是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
问:在促进有序流动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措施?
答:《意见》提出,要加强大学生村官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建立健全组织引导、市场配置、双向选择的工作机制,引导大学生村官多样化发展,实现有序流动。一是建立择优推介制度,引导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省市两级每年举办一次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二是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优势和潜力,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三是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四是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记者 盛若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