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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设大病补充医保

原先最高11万如今可报30万
2012年09月06日 09:24:08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 今天上午,龙湾区举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签约仪式。今后,罹患大病的新农合参保对象,在大病医疗封顶报销11万元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最多能再获19万元报销补偿,使全年大病累计报销额度跃升至30万元。

    今年66岁的李启兴是龙湾区海滨街道人,由于心脏不好,他在今年上半年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花去了12万块钱。在今天上午举行的龙湾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签约仪式上,他和其他23名群众成了该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第一批受益对象。之前,他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经报销了7万块钱,而今天又通过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领到了10645元。这样一算,老李这次治病自己只需要承担3万多元。

    记者了解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新农合大病住院报销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交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运作实现。其享受对象是一个年度内有效费用累计超过8万元的大病患者。今年,该区在新农合结余基金中设立保险服务,保险基金达347万元。

    (采访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杨向荣)大病这块,原来新农合待遇比较低,封顶限11万,这次我们跟人寿龙湾保险子公司合作,比例再增加19万,这样累计达到30万,基本上跟城镇居民保险比较接近,给大病患者带来切身利益。

    杨向荣介绍,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外包”,这种方式弥补了政府包揽做法的不足和基金支付的风险,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龙湾区从2004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到今年6月,全区参保率已经达到99.85%,历年来累计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达3.45亿元。此次增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后,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特别是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高。记者了解到,这种通过组合保险提升医疗保障的做法,在我市各地尚属首次运作。(记者 日丰 圣卿) 

 

[编辑: 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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