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率全市之先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
日前,从龙湾区财政局获悉,该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实施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全区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据悉,此举率全市各区之先推出。
通知要求,该区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自今年10月1日起都应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通知规定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等16项公务支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同时规定四种情况可暂不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一是按规定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金额较大的需采取转账方式结算;二是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三是已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采购确认书认定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的支出;四是已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过路过桥费等单位公务卡支出。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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