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龙湾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开始运行

2012年09月07日 10:54:24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字体:

  温州网讯 昨天,龙湾区与中国人寿龙湾支公司签订“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全区参合农民的大病报销补偿,最高由过去的11万元增至30万元,并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给付。首批24名受益者,昨天拿到了近64万元的大病补充医疗补偿金。

  在现场,今年66岁的海滨街道蟾钟村村民李启兴,高兴地接过10645元的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金。李启兴平时在家种地,4个月前,他的心脏搭桥手术花费了12万多元的医疗费,还好有新农合大病医疗7万元的报销款缓解压力,而昨天又再次领到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金,让他很开心。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在新农合大病住院报销基础之上,是我省首个按照医改“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政策精神的具体实践。

  传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个人大病封顶报销为11万元,而根据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制度,一个年度内有效费用累计超过8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均可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于有效医疗费用超过8万元以上部分,给予75%的大病补偿,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19万元。简言之,假如某人一年内住院总费用50万元,其中有效医疗费用(就是政策允许报销部分)30万元,先按新农合政策报销11万元,其剩余的19万元,根据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可报销75%,也就是14.25万元,低于封顶线的19万元,该参合对象的有效医疗费用,最终可报销25万多元。

  为确保新农合参合对象方便、及时报销医疗费用,据悉,龙湾人社部门和中国人寿龙湾支公司,将利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这个窗口平台,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陈蜜 苏静静 李东平)

[编辑: 程安乐] 
关键词:保险 医疗 医疗保险 大病 补充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