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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辆奔驰连撞6辆车引大火 涉嫌“毒驾”被拘留

2012年08月31日 15:26:51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字体:

   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前天凌晨1点22分左右,位于温州闹市区的学院东路和府东路路口,一辆奔驰车先是狂顶路上迈腾车,进而撞倒碗口粗的行道树,冲上人行道后,撞上路旁停的其他车辆,还引发了大火。事故造成现场6辆车受损,沿街一家热水器店几乎烧光,店面上面2至5楼住户的房屋及空调等,不同程度损坏。(详见本报昨天A8)

  事发后两个多小时,奔驰车驾驶员单某被交警控制。昨天下午,这件事有了新进展:单某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他涉嫌“毒驾”。

  在车上吸食毒品

  肇事司机涉嫌“毒驾”

  单某,男,31岁,温州市区人,家住鹿城双屿,奔驰车是他从朋友那里借来的。

  温州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后,他们立即调取了监控等信息。

  单某被控制后,交警部门立即留取了他的血样和尿样,发现他没有酒驾。

  这么离奇的事故,肯定是有原因的,警方怀疑,单某是不是“毒驾”?

  于是,检测部门按照各毒品种类,逐一对照,最终在单某血液中,检出氯胺酮成分,也就是俗称的K粉。

  单某很快承认,他确实吸毒后开车,才引发了交通事故。之前,他没有吸毒前科。

  单某说,事发当晚,他在江滨路附近吃了一碗鱼胶,后上车吸食了K粉。

  至于后来如何发生事故,他说自己脑子一片空白,这可能是吸食K粉后,精神极度亢奋,产生刺激和兴奋感等所致。

  损失超百万

  肇事者要自行承担

  对于“毒驾”,将如何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目前我国在“毒驾入刑”方面,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如何处罚,还要看事故定损情况等。

  前天下午,交警部门已委托奔驰投保的保险公司,和物价部门等一起展开了定损。

  保险公司随后上报了书面报告,称初步评估测算,所有损失在百万以上,包括三责车辆损失(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35万,民房和店铺损失30万,奔驰车定损60万。

  交警部门透露,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交强险,一种是商业险。对于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或肇事逃逸等情况,保险公司一般只会赔付2000元保额的交强险,而商业险这部分,由于事先有合同约定等,保险公司一般会拒赔。

  也就是说,上述大部分损失,肇事者要自行承担。

  警方称,肇事者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若造成的财产损失无力偿还超过30万,就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给予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处罚;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超60万无力偿还,属于法定加重情节,给予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除了刑责,受害者还可以向法院继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

  该案随后移交到鹿城蒲鞋市派出所,目前,单某已先行被处以治安拘留14天处罚

[编辑: 程安乐] 
关键词:奔驰 损失 事故 肇事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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