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制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
龙湾新闻网讯 近日,龙湾区制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要求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制度,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
民办教育同公办教育一样同属于公益性事业,是龙湾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近年来,龙湾区民办教师存在着劳动强度大、工资福利待遇低的问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与付出极不相称严重影响民办教师工作积极性、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成长壮大等,成为龙湾民办教育发展的一个重大瓶颈。
为此,龙湾区政府制定出台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来保障民办教师的利益,要求民办学校必须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区财政也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不断提高民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制定和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民办学校教师安心投身于教育事业,解决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问题,确保龙湾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