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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作案 龙湾检察院依法批捕

2012年08月27日 09:16:43来源:温州晚报字体:

  【周三】龙湾检察院

  老鼠遇到猫,不躲避,难不成想撞枪口?

  今年6月22日凌晨2点,18岁的河南籍男子张某和朋友谭某、吉某、李某等人在龙湾状元的街上闲逛。

  他们的逛是有目的的,他们想看看有没有车子可以偷,偷来后卖了钱大家一起花。可逛了好几圈下来,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

  突然,他们瞄到一辆电瓶车停放在一个岗亭处。上前看了一下,是一辆贴有“公安”字样的巡逻电瓶车。

  这个目标的出现,真是让他们很纠结。“偷公安的车风险太大了。”谭某说出了心声。

  但是眼看着一天毫无收获,张某便说:“这‘公安’字样是贴在车上的贴纸,可以撕掉。”

  于是,几个人还是决定冒一次险。

  张某跑到治安岗亭旁的桥头望风,吉某在桥面附近望风。李某和谭某到电动车旁边,一起用手将电动车的龙头锁扭断,拉出线路进行连接,打算把车子发动起来。

  他们尝试了好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两人只好推着车子走进一条小巷子与其他人会合。吉某也上前帮忙一起推车。

  三名男子推着一辆电瓶车的可疑行为,很快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上前查看,三名男子马上弃车逃跑,被民警当场抓获。

  民警将三人带到岗亭处,发现一辆巡逻车不见了踪影。

  经过仔细比对,民警发现这辆电瓶车就是岗亭处不见的巡逻车,此时车身“公安”字样的贴纸已经被撕掉了。

  一直站在桥头望风的张某见三个同伙被抓,遂从桥下逃走。不过他最终还是被民警抓获。

  因涉嫌盗窃罪,张某、谭某、吉某、李某被龙湾检察院依法批捕。

  点评:还真佩服这几个小贼“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精神,只可惜用错了地方。如果将这种勇气放在正经的工作上,张某、谭某、吉某、李某也应当会有所作为,但偏偏没用在正道上。这下真撞枪口上了,迎接他们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龙湾 检察院 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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