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龙湾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
保卫战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现将《龙湾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龙湾分局
2012年8月15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
(共印11份)
龙湾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市各级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全区消防安全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协调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开展行之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建立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期,通过持久有力的舆论造势,分别掀起阶段性宣传高潮,推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开设网络消防专栏。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积极在原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全民消防宣传”专栏。通过专栏向社会全面介绍“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以及曝光火灾隐患。
(二)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的方式,使本单位全体人员懂消防、知消防、会消防,形成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局面。同时,要积极组织所辖村居(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发送消防宣传资料(具体参照附件1: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执行)。
(三)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全民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尤其要组织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居民和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规模的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以提高社会单位的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企业员工的逃生自救能力。
(四)突出宣传重点场所。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本单位易发火灾的场所,特别是易发亡人火灾的场所,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要继续深入开展出租房、“通天房”消防安全大宣传,着重开展对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
(五)扩大宣传覆盖面。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社区、农村墙报、黑板报、广播、手机短信、QQ群等宣传阵地,定期刊播消防安全知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消防宣传展板巡回展出,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各街道、区属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内部火灾隐患自查行动,同时要组织本辖区和本系统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此项活动,每次活动都要有时间安排、照片。每周不少于一次。
(七)强化盲人区消防宣传。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认真研判本系统领域火灾特点和本地火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组织开展针对性、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力求做到消防宣传全员覆盖,不留盲区。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宣传工作,是维护“十八大”期间公共消防安全、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万无一失的责任感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按照及早谋划、提前布局、扎实推进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相关主管单位要加大对酒店、宾馆、出租房、通天房、大型超市、娱乐场所、车站、机场的管理力度。对上述单位要一家一家地过,一家一家地落实,切实做到不漏一家、不漏一人。要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坚持本系统宣传、内部宣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实现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一体化推进,扎实推进各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三)丰富形式,扩大影响。相关主管单位要把传统宣传方式和现代宣传手段结合起来,在主要街道、广场、旅游景区、超市商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标语、横幅,张贴消防宣传挂图;利用户外视频、电子屏幕、楼宇电视等新兴媒体滚动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倡导广大市民“学消防、知消防、用消防”。
(四)明确责任,落实奖惩。此次活动项目多,任务重,已进入倒计时,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紧抓落实。活动期间,区消防分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在龙湾新闻网上进行发布。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宣传工作期间,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日常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宣传工作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发送到区委宣传部和区消防分局。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夏静 ;联系电话:86968109,13758497788);区消防分局(联系人:徐行号,联系电话:56900130,13958787907)。
附件: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