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砸车贼 终于“砸”了自己
龙湾新闻网讯 自入夏以来,龙湾区永兴派出所辖区接连发生多起砸汽车窗玻璃盗窃案件,案发时间大多是在雨夜。8月6日,一名专在雨夜砸车窗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警方抓获。据张某交待,自今年2月份以来,他在永兴辖区连续砸车窗玻璃作案60余起,盗窃车内财物价值1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发:砸车窗盗窃案频发
7月1日晚上9时许,报案人张先生称其晚上8时许将一辆广本轿车停放于永兴街道祠南村永安路上,晚上9时许发现车左后方玻璃被砸,车内被盗一台黑色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只阿玛尼包,包内有15000元现金,本人身份证一张,银行卡两张,信用卡一张,还有一些发票及钥匙等物,总损失价值约18000余元。
7月27日晚9时30分,报案人孔先生奥迪A6轿车停放在永兴下兴村一兴路路上时,发现该车左后窗玻璃被砸,粘有黑色车膜的窗玻璃被扔在轿车附近,车内被翻得乱七八糟,车内的手提包也不见了踪影,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台笔记本电脑、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发票,总损失价值约12100元。
自7月份以来,永兴街道一带轿车频频遭到砸窗盗窃,车内财物被洗劫一空。
破案:随身携逃生锤男子落网
龙湾公安分局永兴派出所经办民警介绍说,此前警方多次接到市民报案,称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特别在雨夜天,犯罪嫌疑人直接用钝器砸坏车玻璃,作案时间短,隐蔽性强,盗窃目标以现金、贵重物品为主。
此类案件中许多车主反映,平时他们都把车停在家门口的路上,盗贼应该对这里的环境非常熟悉,因为这路段不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而且雨天灯暗,盗贼晚上作案,附近居民很难发现。
针对频繁发生的砸车窗窃案,永兴派出所对此类案件进行研究,部署警力对易发案区域进行公开巡逻布控和便衣蹲点守候。
8月6日晚9时许,永兴派出所民警在永兴街道协和医院前巡逻时,发现一名鬼鬼祟祟,形迹可疑的男子,其基本特征与民警原先掌握的案犯特征相符。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发现该男子随身携带着一把逃生锤、手套、强光手电及多张银行卡等物,并对民警的提问答非所问。巡逻民警随即将该可疑男子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动机:砸车盗窃为“生活”
经审讯,该名男子姓张,龙湾本地人,今年30岁,待业在家。据张某交代,之前由于自己停在市区的车也曾被砸过两次,便起了砸车泄愤的念头,开始毫无目的,慢慢选择有财物车辆作案,见车内财物如此方便快捷盗得,就开始实施砸车盗窃的犯罪生涯。
随后,警方对张某住房进行了搜查,发现了很多与其身份不符的电脑、苹果手机、Ipad、钱包等贵重物品。随着审讯的深入,张某交待,自今年2月份以来,他在永兴辖区连续砸车玻璃作案60余起,盗窃车内财物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张某称自己父亲得尿毒症需要大量费用作透析治疗,妻子怀孕将要临产需要钱,孩子出生需要钱……。由于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只有铤而走险去盗窃。但张某盗取的贵重物品藏在家中不敢销赃,不值钱的东西随手扔掉。
提醒:别把爱车当作保险箱
龙湾公安分局永兴派出所办案民警杨选周介绍说,张某作案时一般会选择在夜深人静,特别是在下雨天时进行,作案地段则会选择没有监控、灯光较暗的地方,然后寻找车内有财务或者停放在偏僻处的车辆下手,作案工具为逃生锤等钝器,很短时间将车窗玻璃砸坏,然后盗窃车内现金、电脑、钱包、手机等财物。而且,张某作案选择性很强,有在雨夜作案“嗜好”。
因此,龙湾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把爱车当成保险箱,贵重物品尽量不要存放在车厢内;车主最好给自己的爱车安装防盗系统,既可保护自己的财产又能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车主停放车辆时要选择开阔性区域,不要停放在偏僻地段。(潘崇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