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18时发布的的台风紧急警报,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今天17时台风中心位于距离温州偏南方向约320公里的海面上,也就是在北纬25.3度、东经121.9度,中心气压965百帕,近中心的最大风力12级(35米/秒),7级风圈半径450公里,10级风圈半径80公里。预计台风“苏拉”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于今天后半夜到明天上午向浙闽交界一带沿海靠近,并可能在这一带沿海登陆。受其影响,我市沿海海面风力今天东北风10-12级并逐渐增强到11-13级,明天东北到东风11-13级,沿海平原最大风力可达9-11级。我市今天夜里阴有大到暴雨,明天阴有暴雨,局部大暴雨,部分地区特大暴雨。今天下午17时,市防指已经启动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上级防台部署,进一步做好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台风的防御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台风严重影响我区的要求,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和发展趋势,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部署落实防台措施。各街道、村(居)主要负责人、防汛一线人员和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到岗防台,确保一声令下,能迅速投入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区其它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安排人员回单位做好防台值班工作。
二、防汛、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监测,及时传递和发布台风消息和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街道和村(居)要进一步分析研究防台形势,对沿海防潮防风、地质灾害、危旧房、水库保安等防汛重点部位组织再检查,全面落实防御措施,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及时做好人员安全转移。
三、切实做好海上防台工作。区海洋与渔业局和沿海街道要加强渔船和滩涂养殖人员的安全管理,随时掌握渔船动态,并落实防撞措施,确保台风影响期间人员和船只安全。区交通部门要指导督促交运企业、公路交通在建工程要做好防台避风和防洪工作做好水毁公路、桥梁抢修工作。各涉海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组织人员和船只、设备的安全转移。
四、教育部门要做好暑期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防台检查指导,确保游客安全;住建、房管、城管执法部门要对各类危房、临时工棚、高空建筑、架空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绿化行道树的加固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五、做好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的保安工作。有关街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对水库山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各山塘水库管理人员、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驻库巡查观测,一旦水库出现险情,必须确保领导到位、抢险人员到位、技术抢险预案到位、抢险物资到位,确保水库安全;海塘未闭合区、堤闸不配套的接口部位、在建堤塘、旱闸等水利工程及低洼地段迅速落实临时度汛措施,对沿海标准堤塘内的所有的旱闸、涵洞和临时缺口必须进行关闭和封堵。
六、做好水库、山塘、河网的调度准备工作。各街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山塘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批准的运行计划控制运行。要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全面检查,清除阻水物,尤其是要清除河道疏浚施工围堰,确保行洪安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