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松泉等任职的通知
温政干〔 2012 〕41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吴松泉为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龚士东为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南琪为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黄加坡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阮长青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松泉、龚士东、南琪、黄加坡、阮长青聘任期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7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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