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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纳入保障房工程 创新保障房租售方式

2012年07月22日 17:59:01来源:温州网字体:
 
核心提示:温州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城中村改造(包括在建制镇以上实施的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将全面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


  温州网讯温州市《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昨日正式对外公布。根据意见,我市城中村改造(包括在建制镇以上实施的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将全面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2%左右,完成“1650”大都市主中心城区70%的城中村改造,每年为社会提供不少于1万套的公共租赁住房。

  据市住建委统计,今年以来,我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9060套,为任务数的97.42%(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017套,为任务数的106%),竣工2731套,为任务数的59.83%。

 

  推动住房保障“以租为主”

  城中村改造的纳入,将使我市保障房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市住建委介绍,今后,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将主要以“城中村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提供的、用于经政府审核符合条件人群租住的公共租赁房”构成。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发展公租房,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改造,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

  公租房建设将执行严格的建设标准。单套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60平方米,高层、小高层可按不超过70平方米控制;用于新就业职工保障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以40平方米以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实行城镇居民自住集聚安置(置换)房,和作为公租房的城镇居民多余集聚安置(置换)房二者同步建设。作为公租房的房源,可由政府“租赁收储、统一配租”,也可直接租赁给经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由政府向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因此,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参照公租房面积标准设计、建设的房源应占有一定比例。

  市住建委主任周守权表示,将城中村改造与公租房结合,是考虑到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按每年5%的集聚率计算,全市一年将集聚8.5万户,今后每年开工的城中村改造就达2000多万平方米,城镇住房量将大大增加。

  “通过城中村改造,以政府‘租赁收储、统一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筹集城中村改造安置多余房源作为公租房,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居民出租,不仅有利于节约资源,也能改变公租房位置偏远的现状,提高保障房的吸引力。”周守权说。

  创新保障房租售方式

  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租售办法,此次意见也予以明确。

  具体来看,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优先配租公租房,租赁差价由政府补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不再符合廉租保障条件但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可不退出所居住房,直接按规定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手续并相应提高租金标准。

  同时,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作为公租房的城镇居民多余集聚安置(置换)房,应向经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出租,约定租期,租金收益可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城中村改造集聚安置(置换)房上市交易,需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对提供出租房源的居民,将根据出租时间长短,在上市交易时给予相应优惠。

  市住建委表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租售规定,主要是强调对城中村改造中提供房源出租作为公共租赁房的房屋所有人给予一定的优惠,鼓励其将多余房源投入住房保障工作。

  另外,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结构,使以往为市民熟知的经适房、廉租房保障方式相应有所调整。

  根据意见,我市将实施“社会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的住房保障模式,不再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现有廉租住房保障也改由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府将补贴租金差额部分;不再单独建设公共租赁房;不再新建限价商品房,政府向各类人才等特殊群体优惠供应、具有产权的专门用房不属于城镇住房保障范畴,也不再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

  此外,如果计划无法满足建设任务,意见明确可以适度建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比如增加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城市旧住宅区(危房)、工矿、农场、林场危房改造安置房项目。

  破解建设资金不足等瓶颈

  在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地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制约的问题。此次意见提出,将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切实把土地出让收益的10%以上或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2%以上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优先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同时,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

  为推进此次意见的落地实施,市住建委已于日前组织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代建对接会,交流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并就其中资金等要素展开讨论。

  以资金不足为例,周守权表示,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建立保障房建设引导基金,用两年时间,市里出资6亿元,各县(市、区)配套6亿元,共12亿元,通过1:5或1:10放大,能筹集到60亿至120亿元的引导基金作为城中村改造融资的资本金。再进一步放大可以融资240亿至360亿。同时,“有中央到地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融资的政策支持,有土地抵押作为保证,有安置户回购房款作为还贷来源,城中村改造融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编辑: 程安乐] 
关键词:保障 中村 城中 城中村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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