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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2012年07月19日 10:29:52来源:鹿城区人民法院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市法院、检察系统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法官7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备公务员身份,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六)选调到任后在本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到2012年7月25日(星期六照常)止。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鹿城区温迪东路法院2号办公楼905室)。联系电话:0577-88996360、88997113;传真号码:0577-88999110;联系人:陈淑琴、潘世文。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

  (1)报名表。报名者可在鹿城法院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吋照片3张;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公章)或当地人社部门身份证明原件、司法考试A证、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法官或检察官任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务任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的函或证明原件;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

  四、资格审定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并将资格审定情况、考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告知报名人。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1.5︰1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五、考试

  考试为笔试+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以岗位职业技能需求等为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以笔试加面试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同分情况,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已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职务的;

  2.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有论文发表的;

  3.立三等功以上者。

  考察组对所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八、递补

  面试、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列前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选,经研究同意后按我区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录用后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确有工作需要,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任用。

  附件下载: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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