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试行绩效考核 全力打造“效能型”机关
龙湾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区环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顺应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需要,近日,龙湾区环保局出台《龙湾区环保局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五章24条。该办法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量化为主、测评为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科学的目标考核。
办法规定,考核目标总分为1000分,分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分出勤、信息、履职、效能、学习督办等五方面内容,定性考核分领导集体考核和群众测评等二方面内容。每一方面内容均有严格科学的计分办法,个人得(扣)分与所在科室绩效挂钩,互为一体,并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考核排名。
该办法突出效能考核,对违反效能有关规定,被单位值周领导抽查或被举报查实的效能问题,一次扣20分,二次以上加倍扣分,受区级以上效能通报的扣50分,并按效能规定处理。
该办法规定,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个人晋升、职务聘任、工作奖惩、考核等级等挂钩或作为依据;对考核明显处于落后的对象,由局长室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书面检查等处理;对连续二年或以上考核落后的对象,进行记过、留职查看等处罚。
龙湾区环保局新班子到位后,注重机关效能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完善制度,确保各项中心工作取得实效,全力打造“效能型”机关建设,现已取得初步成效。(区环保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