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鹿城区金融办,下同)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对象范围
鹿城区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职位数
共4个职位(具体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务员身份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身心健康。
6、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四、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温州市广场路188号7号楼212室),联系电话:88030117。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鹿城区金融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近两年工作实绩报告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取得相应选调职位的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
选调职位的专业审查按《2012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面试
资格审查后,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考察
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5、选调
鹿城区金融办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鹿城公务网(www. 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人选在接到转任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如有考察不合格或取消选调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1、鹿城区金融办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