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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同志在全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这次全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会议,既是我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也是一次“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市 “转而未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全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这项工作涉及面很广,工作量很大,必须举全区之力,全力以赴加以推进。刚才,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经就我区“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初步安排进行了汇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在讨论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对于下步工作,王忠立常务副区长刚才提的几点意见,非常有针对性,希望大家抓好落实。前段时间,我们的工作完成情况是好的,但是离目标任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识再提高
“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确确实实要再提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方面是土地指标紧张,发展制约大,另一方面又有这么多的“转而未供”土地。因此,要实现大发展,就必须在“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上做文章。做好“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是三方面的需要。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已经下了决心,陈德荣书记三周以来已经召开三个会议研究“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对这项工作盯得很紧。要求也由原来的年底前完成90%提高到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二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期间,全区这么大的投资量,最大的制约是什么?资金倒还是其次,如果没有土地保障,任何项目要落地、要推进都只能是空谈。我想这一点,在座的镇(街道)、指挥部负责人比我的感受还要深。如果完成不了清理任务,市里还要核减明年的用地指标。如果再加上限批,情况就更加糟糕了。三是打造诚信有为政府的需要。“转而未供”土地很多是当时政策处理后承诺企业、老百姓要兑现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土地没供出去,对政府来说,这就是失信。我想,把地供出去,对政府诚信的提升是有好处的,对政府的下一步工作会更有利。希望今天这个会后,大家的认识一定要转变过来,多为“转而未供”土地清理想办法、谋出路,不要再在任务分解上推推扯扯。
二、措施再强化
“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难”与“不难”,关键在于认识和态度的问题,认识到位,态度坚决,就不难了。办法是人想的,我们这么多人,就会有办法。根据《市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大家讨论的意见,我这里再重点强调一下五类难题的处理:
一是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不到位导致未供土地的。对于这类土地的清理,政策处理就是属地负责。区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套服务。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相关的指挥部要积极有为。结合“破难清障”行动,对钉子户要进行分类处理。对持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被拆迁人拒不腾空房屋签订协议,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的,要逐户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依法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裁决作出后,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搬迁。对已认定的违法建筑,由区城管与执法局牵头,会同区国土等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坚决予以拆除。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违法面积的大小,尽快梳理排名前十位的钉子户,近期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以大力营造声势,推进政策处理,加快“转而未供”土地清理。
二是项目还在审批,尚未进入供地审批程序的。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当前的机会很有利。除商品房、商业办公、企业改制项目供地外,其余项目的供地审批权已经全部下放到区里。因此,我区各有关审批部门要充分利用市级审批权限下放的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执行即办制,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及时办结相关供地审批手续。要坚持“转而未供”土地清理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土地审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区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农林、水利、消防等部门要坚持“绿色通道”制度,实行并联审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供地审批手续的办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5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是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未供地的。这类未供土地,我区有2000多亩,市里已经明确规划功能调整工作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我区要根据市里的要求,及时成立规划调整服务小组,由规划部门牵头,对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未供地逐个进行排查,出具规划调整意见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供地手续。属于边角地且功能尚不明确的,要及时明确用地功能,按照征地范围划定红线,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供地手续。
四是由于资金等原因尚未启动审批的土地,以及用地已报经政府批准,但用地单位出让金及其他规费未缴的土地。属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和村二、三产留地,且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用的,区财政要抓紧安排一定规模的周转资金分类分批予以解决。土地、财政部门要实行无缝对接,缩短周转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经贸(交通)局、城市化建设办公室要梳理好村二、三产留地开发批次,报王忠立常务副区长审定后实施。
五是未供已用的土地。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土地未办理供地手续,但已经在使用,对此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属于公建项目的,直接补办供地手续,不予处罚;属经营性用地的,实际已经使用,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供地手续;其他情况报市政府实行“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处理。
总之,通过分类,对每类问题都有了不同的措施,希望大家在工作过程中,想出更多好的办法,供全区借鉴。这里有一个要求,今年6月底前,“转而未供”土地量消化要确保达到50%以上,力争60%,11月中旬前消化90%。
三、责任再落实
加快“转而未供”土地的专项清理,重点在于执行,关键在于落实。为此,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咬定目标,强化执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区两级都已经成立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由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解。同时,根据我区“转而未供”土地的不同类别和用途,成立13个专项小组,由相关副区长任专项小组的组长,各专项小组成员由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组成。各专项小组、镇(街道)、牵头单位都要在4月1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在6月底前要完成哪些项目,11月中旬前完成哪些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在4月8日前彻底摸清底子。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要强化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捆绑、专项考核机制,做到“领导小组一季一会商、联席会议一月一研究、专项小组半月一协调,牵头单位一周一碰头”,镇(街道)也要参照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要汇总一次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各责任单位必须对管辖范围“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负起责任,研究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各配合单位要从本单位职责出发,密切配合,优化服务,全力帮助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开展清理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都要明确本单位清理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分工,对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采取有力的办法和措施,一抓到底、紧抓不放,力争每一宗土地都能得到有效清理。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这次“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各区的专项清理工作与用地报批工作相挂钩,对不能完成任务的,核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并暂停报批农转用手续;同时,在财政体制分成中按项目出让收入扣减5%。对照市里规定,区考绩办牵头,抽调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清理工作考核小组,实行每月一督查,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每月一通报结合起来,进行排名。对任务完成较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审批不及时,造成不能及时供地的相关配合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配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做好结合文章。当前,我们面临的重点工作很多,任务很重。因此要弹好钢琴,统筹安排、注重结合,把“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与农房集聚点建设、“两拆两绿”、洁化绿化、“破难清障”、违章“六必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土地清理工作助推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推进强化土地清理工作。同时,相关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
同志们,“转而未供”土地清理是当前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确保按期完成清理任务,为“十二五”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