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第一批(2009年度)瑶溪经济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公示
为切实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发〔 2010 〕43 号)、《温州市住建委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瑶溪、娄桥等经济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48号)规定,对部分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缴纳首期购房款并已摸文定位,但因经济困难、不符合贷款条件等原因暂时不能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租赁住房。现第一批(2009年度)瑶溪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家庭中有129户申请租赁经济租赁住房,经市审计局审计和房管、民政部门复核,符合经济租赁住房的家庭共计107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2年6月28日至7月4日共七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以电话或书信形式向以下各单位举报。举报电话:温州市房管局:88999107;鹿城房管分局:88169868;瓯海区住建局:88509491;龙湾区住建局:86968637;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房产处:86995507。
另外,《温州市区瑶溪、娄桥等经济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和经济租赁住房的通知》刊登在温州房管网(Http://www.wzfg.com)上,请上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