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区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
实施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整治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干部执行力不足、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为主线,大力开展效能攻坚,建立健全干部能力建设和问责问效的长效机制,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快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从问庸、问效、问责三方面着手,开展以能力席位标准建设试点工作、“双评双整治”活动、健全问责配套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力促干部队伍提能、办事提速、服务提效,全面形成守责任、重执行、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一)开展能力席位标准建设试点工作
选取区环保局、区审管办2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主体明确、层次清晰、具体量化的机关内部责任体系和责任履行机制,逐步完善干部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全区开展干部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1、制定能力席位书。按照“科员干部本职工作做到应知应会,股级干部成为行家里手,科级干部成为专家权威”的要求,围绕规范每个岗位的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和能力素质要求这一目标,制定各岗位能力席位书并统一建立试点单位干部能力席位标准管理信息库。
2、强化岗位锻炼。对照岗位能力标准,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业务竞赛和工作交流,全面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和团队执行能力。
3、加强转化运用。建立体现能力素质要求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逐步实现以能力席位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履责管理、绩效考核、培训提升、激励约束、优化配置干部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发挥能力席位在责任体系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中的功效。
(二)开展“双评双整治”活动
以评项目、评服务为载体,通过系列评议活动,切实解决工作推进、服务群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升干部执行力、环境软实力和群众满意度。
1、评项目,整治机关作风,提升干部执行力
项目评议的对象范围为6个街道、区属各部门单位。
(1)评议内容动态化。结合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2012破难攻坚行动”开展项目评议。今年重点对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开发提速、城乡统筹发展、遗留问题化解、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事权下放、公车改革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等项目开展专项监察评议(见附件)。通过对项目推进力度、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的评议,大力弘扬争先创优、埋头苦干、克难攻坚的实干作风,着力解决虚执行、迟执行、乱执行的不良习气。
(2)评议工作常态化。按照“全委局抓效能、促落实”的工作要求,区纪委(监察局)成立6个由委局领导具体牵头,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各职能科室负责全程监督的“破难攻坚”专项监察组,负责对各单位部门开展跟踪监督检查。
(3)评议方式综合化。整合区纪委委员、区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邀请“六督联查”主体单位人员、区督考专员、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参加,通过专项督查、督查调研、书面反映和参加测评等形式参与项目的监察评议。同时综合运用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手段,突出对重点环节的督查评议,切实做到以点上监察评议推进面上整体工作。项目评议结果与各单位年终考绩相挂钩。
2、评服务,整治官僚习气,提升环境软实力
服务评议的内容范围主要是服务单位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廉洁自律、政务公开、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评服务,亮职责、亮任务、亮风险,比高效、比优质、比公正,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规范文明、群众利益至上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拖拉扯皮、自由散漫、群众观念淡薄的不良习气。详见《龙湾区2012年群众满意不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办法》(温龙纠办〔2012〕5号)、《龙湾区重点科室效能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温龙纠办〔2011〕5号)、《关于对十一个服务民生重点职能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温龙纪发〔2012〕15号)。
(三)健全问责配套制度
完善工作责任倒查机制,按照“强化领导责任、量化执行单位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人员个人责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1、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出台《关于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认真落实《龙湾区治理庸懒散“六个一律”规定》、《龙湾区重点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工作规程》等效能建设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实效,切实做到有失必有责,问责必从严。
2、建立项目完成进度红黄绿三色预警评议机制。对项目完成进度达到时序要求的亮绿灯,对项目完成进度接近要求的亮黄灯,对项目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亮红灯。对连续两个月亮黄灯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亮红灯的责任单位,予以诫勉谈话。
3、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排名制度。对各单位部门6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排名,对连续3个月进度明显滞后的,责令责任单位向区政府常务会议作出说明,对于连续两个季度进度明显滞后的,责令责任单位向区委常委会作出说明。
4、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制定电子监察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同时采取电子监察软件系统自动生成绩效考评为主、人工考核为辅的方式,促进“中梗阻”问题的有效破解,确保政令畅通、服务高效。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作风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提高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一把手”是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边整边改、确保实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目标和效果,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边整边改,即知即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区纪委要组织人员进行回访抽查,对工作不落实、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实施问责,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龙湾区纪委(监察局)破难攻坚专项监察评议工作任务分解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委
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
附件:
龙湾区纪委(监察局)破难攻坚专项监察评议工作任务分解表
区纪委常委
联系科室
联系单位
工作任务
孙景绍
办
公
室
永中街道、区委办公室(档案局、考绩办、稳定金融秩序办、保密局、政研室)、区政府办公室(人防办、法制办、土地储备中心、应急办、金融办)、区委组织部(党校、两新工委)、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文联、社科联)、区委统战部(台办、侨办、侨联、区工商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史志办、区信访局、区编委办、区委农办(农林局)、区审计局
1、督促龙湾新区(南片)道路网工程建设;
2、督促永中街道“三分三改”进展情况;
3、督促公车改革工作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改革措施落实;
4、督促“五个凡是”要求落实(事权下放、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5、督促土地开发提速项目;
6、督促遗留问题化解。
李 胜
纪
检
监
察
室
海滨街道、区机关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水利局(防汛办)
1、督促海滨围垦造地项目工程建设;
2、督促海滨街道“三分三改”进展情况;
3、督促公车改革工作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改革措施落实;
4、督促“五个凡是”要求落实(事权下放、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5、督促土地开发提速项目;
6、督促遗留问题化解。
李昌鹤
执
法
监
察
室
永兴街道、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审管办、区供销联社(农合联)、区征管办、区三产办、区协作办、区瓯飞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1、督促永兴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2、督促永兴街道“三分三改”进展情况;
3、督促公车改革工作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改革措施落实;
4、督促“五个凡是”要求落实(事权下放、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5、督促土地开发提速项目;
6、督促遗留问题化解。
郑玲莲
信
访
室
状元街道、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区民宗局、区民政局(老龄委办)
1、督促永中路工程建设;
2、督促状元街道“三分三改”进展情况;
3、督促公车改革工作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改革措施落实;
4、督促“五个凡是”要求落实(事权下放、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5、督促土地开发提速项目;
6、督促遗留问题化解。
陈 健
效
能
监
察
室
蒲州街道、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局(计生协)、区食药监局、区体育局、区新居民局、区移民办、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1、督促永强中学迁扩建;
2、督促蒲州街道“三分三改”进展情况;
3、督促公车改革工作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改革措施落实;
4、督促“五个凡是”要求落实(事权下放、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5、督促土地开发提速项目;
6、督促遗留问题化解。
林碧清
党
风
宣
教
室
瑶溪街道、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龙湾管理部、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区交通局(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区公路段(路政大队))、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区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区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区永昌堡管委会、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城市东片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
1、督促江滨路龙湾段建设工程;
2、督促瑶溪街道“三分三改”进展情况;
3、督促公车改革工作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改革措施落实;
4、督促“五个凡是”要求落实(事权下放、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5、督促土地开发提速项目;
6、督促遗留问题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