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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来电”让两名女子失财19万

2012年06月01日 06:28:10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瓯网讯5月28日,“公检法来电”让两名女子共失财近19万元。受害人说,上当的主要原因是对方编造的特殊身份,打消了她们的怀疑。

  5月28日上午9时30分许,龙湾女子阿霞(化名)接到自称温州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打来电话的女子说,因寄给阿霞的法院传票无人接收被退回,所以打电话告知。

  女子说,阿霞的一张信用卡恶意透支3万元,并称有可能是个人信息被盗用所致,阿霞如有异议可向“市公安局”咨询,并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阿霞就这样一步步被骗入陷阱,最后失财近9万元。

  当天下午,在龙湾务工的另一名女子上班时也接到“公安局”来电,最后通过网银将近10万元汇进对方银行账户。

  目前,龙湾警方已对这2起案件展开调查。

  昨天上午,说起被骗经过,2名受害人均表示,骗子编造的特殊身份让她们打消了防备心理。“听到是法院和公安局的,人都懵了,哪还有心思去怀疑?”

  我市警方透露,电信诈骗案件在我市出现多年,诈骗手段不算新,却依然时不时有人受骗。

  警方提醒,对于此类电信诈骗,市民要做到“三个不要”和认准“两种不可能”:

  一、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做到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短信,不给骗子设套机会。

  二、不要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三、防止受骗最关键一点是不要给陌生账号汇款、转账。

  此外,市民要记住两种不可能:公检法机关不可能通过电话告知涉嫌违法活动,更不可能通过电话要求市民提供个人银行账号或要求将存款转到指定账户。温州都市报记者叶淦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公检法来电”让两名女子失财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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