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停车乱收费现象返潮 多部门将联手打击
近日,媒体曝光了温州市区乱收停车费现象出现“返潮”,引起了市长陈金彪的高度重视,要求市发改部门进行核查。昨天下午,鹿城、瓯海、龙湾三区的发改部门兵分多路,对合法经营的停车场所进行检查,同时进行调查暗访,计划近期联合其他部门,对停车乱收费进行打击。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市区公园路口、中山公园后门、附一医、市三医、广场路等车流量较大地段,不少“板凳大军”明目张胆地坐地收费,还出现了老乡带老乡的乱收费团伙。而在一些收费停车地点,收费人员也将停车价格提高到10元甚至最高达到30元。
市发改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说,市民反映的问题,分为停车乱收费和乱收停车费两种,停车乱收费是指不按照政府定价收费,乱收停车费则是指社会闲散人员随意圈地收取停车费,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昨天下午,发改部门对合法经营的停车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了一些提高收费点。但记者跟随走访的市区松台大厦、聚鑫苑等几处住宅小区配套的停车场,都属于正常的收费。如松台大厦的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每辆车每次均收费5元。聚鑫苑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小区住户停车收费标准是每辆每月150元。除对合法收费点进行检查外,检查人员还要对非正规停车收费地点的乱收费现象,进行登记和记录,并向上级反映情况,计划今后联合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物价等部门予以打击。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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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已经采取了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其中四类场所停车收费政府定价:城市道路停车服务;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包括公共城市广场、市民中心、机场、车站、码头及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收费,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等指定停车场所;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等,其中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月200元(住宅小区机械车位为300元),有专人保管的自购车位为每辆每月60元(自购机械车位150元),而住宅小区机动车的临时停放费为每辆每次5元,不过停放不超过15分钟不收费,以每天零时至24时为一个收费周期。此外,其他各类停车场所如旅馆、酒店以及商场等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自主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