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再掀拆违高潮
5月22日,我市召开市区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拆违动员会。针对目前此类违建拆除率偏低,自报与实际不符等状况,要求相关公营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自拆任务,否则,将由属地区政府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
自5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拆违绿化汇报会后,市违法建筑拆除攻坚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力量对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违建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摸底。经调查汇总,去年市区各级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上报违建539处,约57万平方米,其中市级以上单位409处,约50万平方米。截至本月15日此类违建已拆除166处,约19.3万平方米。总体上,市级以上公营单位拆除件数约达三成,而区级以下单位自报违建数量偏少,有存在未报现象。
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拆违已刻不容缓,这是深化“违必拆、六先拆”的关键环节,是进一步树立机关单位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为切实解决公营单位拆建工作滞后问题,进一步深化拆违攻坚,日前市委市政府要求再造拆违攻坚强劲声势,全力开展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拆违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拆违任务,从而掀起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新的拆违高潮。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下一步,要全力推进公营单位违章建筑的拆除,整治对象为市区(功能区)各行政事业及公营单位未经产权登记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违建。整治重点包括:沿河、沿路的违建;未经消防和结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无土地与规划审批手续的违建;出租营利的违建;以及办公用房超过规定标准部分的违建。对属必拆的违建,如在6月30日前未完成自拆的,将由属地区政府予以强制拆除,市政府将在7月份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其中,已有迁址规划且新建项目已在建设的以及公益性非营利机构必需的配套设施的违建,按程序报批后可适当延期限时拆除。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且不影响规划、安全、交通、市容,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可按程序补办《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且已取得有关标准文件的,可按程序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在本次公营单位拆违中要明确职责,市区联动。市级相关单位要积极履行综合协调、考核监督、执法巡查、调查审定、责任追究等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确保拆违顺利推进。区级政府和各市级功能区管委会作为拆违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做好组织协调,落实本辖区内违建的排查、处置、拆除、补办手续等工作,同时要大力抓好区属公营单位的拆违工作,做到市区联动,同步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拆违任务。
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营单位自拆表态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胡正长:在对违章建筑的历史原形、功能状态进行调研摸底、梳理分类的基础上,主动沟通、积极联系,争取有关部门技术支持,保证在6月底之前完成单位必拆项目的拆除;对目前影响教学办公的违章,制定具体方案,安排合理时间给予拆除,保证做到不损害市机关单位的良好形象。
市卫生局副局长吴尚斌:对系统直属的11家医疗卫生单位中,仍有4家医院、13处、近6000平方米的违章医疗用房没有拆除的情况,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进行部署,该补办的补办、该报批的报批、必须拆除的坚决拆除,绝不拖全市公营单位拆违工作的后腿。
市交运集团副总经理董华明:在坚决拆除严重影响城市景观违建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涉及车辆调度室、保养车间、检测站近2万多平方米的违章,按照拆除一批、改建一批、补办一批加以推进,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拆违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