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解读市中院30条“司法保障意见”

2012年05月22日 08:34:28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5月21日上午,市中院公布《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出台多项举措,为温州金改提供司法保障,助推民间金融秩序和实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了“助推”温州金改,市中院将金融改革司法保障工作列为2012年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之首。今年4月,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保护金融债权专项行动,对逃避金融债务加大打击力度;围绕金融改革司法保障确定了12个重大调研课题;并推动温州鹿城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金融审判庭,促进金融类纠纷案件审判专业化。

  5月21日市中院重磅推出30条司法保障意见,积极为金融改革创新当好“助推器”。《意见》共六个部分,既有当前特殊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破产等金融案件的应对措施,又有结合我市金改试验区建设先试先行的政策精神制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如促进投融资环境的优化、鼓励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升金融司法保障水平。

  《意见》还结合温州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一系列措施,如法院依法确认权利人在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登记材料的证据效力,这为“地下”的民间资本经由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浮出水面,加上了法律保护的砝码。

  解读市中院30条《意见》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推进民营经济与民间资本有效对接,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温州中院认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仅需要经济领域的积极作为,司法领域同样义不容辞,大有可为。

  先试先行

  破解“两多两难”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挑战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司法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司法政策导向作用,着力强化审判工作及审判延伸服务,为推动我市金融综合改革和区域金融创新,破解“两多两难”问题(民间资金多、投资难和中小企业多、融资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准确把握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精神,全市法院将坚持先试先行,对政府主导推进实施的金融综合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以及民间和行业酝酿试验的金融创新模式,只要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司法支持。

  全市法院将通过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领域国资、民资、外资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新型金融组织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平等竞争权的保护力度,确保各种金融市场主体在诉讼程序适用和实体处理结果上受到公平对待,提振投资者信心。

  开设金融审判庭

  由专家陪审、咨询、作证

  为了促进民间借贷与金融类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意见》专门以创新模式完善金融审判机制,还积极探索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意见》透露,温州中院和具备条件的基层法院将设立金融审判庭,其他基层法院则要设置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优化配置金融专业审判资源,对涉及金融机构的案件以及其他各类证券、期货、保险、票据、典当、融资租赁等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简案快审、专案专审、难案精审,不断完善专业化的金融审判制度。

  建立健全金融审判专家陪审、专家咨询和专家证人的制度。制定规范的金融审判专业陪审员遴选程序,组建由金融管理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法律专家、学者组成的金融审判专业陪审员队伍;成立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金融实务专家在专业性强、案件类型新、社会影响大的金融案件审判中的专业咨询作用,以及在金融审判前瞻性调研中的论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具备一定资质的金融从业人员在金融案件审判中的专家证人制度。

  备案材料将成有效证据

  让民间借贷更“阳光”

  今后,法院将依法确认权利人在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登记材料的证据效力。这为“地下”的民间资本经由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浮出水面加上了法律保护的砝码,让民间借贷更为阳光化、规范化。[Page]

  全市法院将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支持民间融资备案登记,发挥其管理作用;支持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发展,引导民间资本有序投资;保护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保障地方资本市场的培育发展,强化服务民间投资功能;依法遏制民间融资中的高利贷化和投机化倾向,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

  《意见》支持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各项政策和便利措施,推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的建立;平等保护对外投资主体的投资权益,引导民间资本在更广泛领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意见》还对化解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作出积极探索。全市法院将妥善审理涉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同纠纷案件,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履行代偿责任后追偿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依法确认顺位抵押登记和金融机构向融资性担保机构转让主债权及相应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权的效力,促进抵押物协商作价机制的落实。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解读市中院30条“司法保障意见”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