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铭克等职务任命的通知
关于叶铭克等职务任命的通知
(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铭克、方宏斌、王星火、赖立位、王忠义、张平、黄雪娇、王兴龙、孔陈聪、邵和畴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建华、曹利华、李春莲、徐建平、沈爱巧、袁建军、张秀珠、黄顺杰、方剑宏、陈建芬、王体祥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旭、吴临安、张延文、王颖、陈佐、丁欣华、魏丽华、周坚慧、陈峰、何炯成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委员;
项晓丰、董纯心、宋培鸽、方培达、潘国武、许绍钦、张以国、黄成芳、周宪芬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少云、季克霖、蔡文年、叶忠武、周素英、朱影雪、陈金强、金小艳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O
主题词:干部任免 叶铭克等 通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区委,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委各部门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区直属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市直驻龙湾各单位,各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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