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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个市级职能部门再放129项事权

2012年05月02日 09:17:44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农房集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公路用地林木更新许可、酒类商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这些事项的审批、办理今后都可在各区、市级各功能区直接进行。

  记者日前从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下放市级城市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中获悉,在去年我市明确把一批事权由职能部门下放到各区、市级各功能区的基础上,现有26个市级职能部门对城市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事权作出进一步梳理,并将366项事权下放到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瓯江口新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高新园区。

  在这次放权所涉的366项事权中,城市建设管理类占211项,社会事务管理类占155项,共计新增放权事项129项。在这些权项中,不但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农房集聚改造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户外广告登记等事关加大投资、统筹城乡、优化环境等我市重点工作的权项;也包括新增燃气供应站点核准、各类化粪池备案、流入对象《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权项。

  根据《意见》,这次放权采取直接放权、委托放权、授权放权等方式进行,并要在今年5月15日前全部完成。对于直接放权、委托放权事项,要设置相应机构进行承接;对需要授权的事项,则要增挂市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牌子以便承接。

  为确保事权下放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意见》还明确规定,对落实不力、该放不放、下放不彻底以及承接、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把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事权下放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检查督办。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26个市级职能部门再放129项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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