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不定期督查曝光拒不拆行为
工程竣工后,如果临时用房迟迟不拆除,就会影响市容市貌。市住建委4月25日对市区竣工工程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用房。
住建委检查人员先后查看了解放南路(现为解放街)二期31号地块安置房工程、鹿城广场工程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等施工现场,发现前两个工地的临时施工用房均已基本拆除,正进行清理工作,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的临时施工用房尚未及时拆除。为此,他们现场对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施工单位进行了督促。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工程竣工时,应当同时拆除各种临时工棚、设施和应当拆除的建筑物,并将施工临时用房拆除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坚决杜绝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临时用房改变功能继续使用的现象。
下一阶段,市住建委将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对拒不拆除的予以曝光,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已竣工工程的临时施工用房拆除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的城市环境。举报电话:88869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