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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2012年04月20日 15:00:45来源:温州政府网字体:

  在《龙湾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温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后,龙湾区于4月17日召开该项工作动员大会,这标志着该区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结合龙湾实际,龙湾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3个,新组建6个,撤销8个,调整3个,保持不变17个。同时,《方案》对照市政府组织框架,建立了与之总体协调的行政组织体系,基本实现了无缝对接。 此次改革,龙湾区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并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龙湾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新组建6个机构 根据《龙湾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龙湾区将新组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新机构。其中,将区经济贸易局(区交通局)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管理等职责和区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区经济贸易局、区信息化办公室。将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和区经济贸易局的内贸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区商务局。不再保留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区商务局合署办公。将区建设局、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有关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职责,整合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区建设局、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将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有关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职责和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龙湾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不再保留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将原与区经济贸易局合署办公的区交通局调整为单独设置,并更名为区交通运输局。将区人事劳动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龙湾社保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区人事劳动局。原挂靠区人事劳动局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调整3个机构 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湾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并更名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调整为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将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对外挂牌,继续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不再保留区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温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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