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委关于王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
关于王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委决定:
王洲同志任共青团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中共共青团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党组成员,兼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
郑晓燕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兼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陈光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
黄跃锋同志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科长级),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张苗中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涂丽丽同志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毛尔轩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缪克鸠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林能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林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张明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季昌岳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党风宣教室主任职务;
汪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秀珠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王建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孙晓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周小珍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章方森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涂克军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李成迪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
王芝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移民安置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
孔繁义同志的共青团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中共共青团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王美蓉同志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修晨静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叶雯文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挺洪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
董峰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姜青青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温龙委发〔2003〕55号文件规定,林能杰、孙晓峰、涂克军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
主题词:干部任免 王洲等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