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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检察院起诉刘某涉嫌非法经营罪

2012年04月16日 08:19:19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周五】 4月13日龙湾检察院

  大费周章,却换来法律处罚。这笔账,不划算。

  去年12月30日上午,温州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龙湾交通中心门口查获一河南牌照的面包车,内有中华卷烟(硬)244条。驾驶面包车的,是一个河南籍男子,他姓刘,38岁。

  刘某交代,车上的中华烟是他从河南各个超市收购的,准备运到温州“高价”售出。

  执法人员当场鉴定,该244条卷烟共价值人民币10.2万余元。由于刘某没有烟草专营许可证,这批卷烟被依法扣押。

  原来,刘某做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了。就在案发的前三天,他把从老家收购来的中华烟(硬)100条推销给市区一烟酒行,每条价格405元,共获非法经营款4.05万元。

  经办检察官说,对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件,构罪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刘某的非法经营数额为14.25万余元,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看守所,检察官为刘某算了一下账,他从河南超市购进的中华烟,每条395元或398元不等,运到温州后以405元卖出,其中差价10元不到。再扣除他从河南到温州的运费,他能得到的利润少得可怜,总共获利还不到1000元。

  如今,他却因无证经营,还要被判坐牢和罚款。面对这笔得不偿失的账,刘某连说自己太笨了。

  龙湾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刘某。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龙湾检察院起诉刘某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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