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要新建5支专职消防队
市公安消防局3月14日透露,市府办近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温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管网建设,确保管网建设与城市改造、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加快公安消防站点建设。重点抓好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市公安消防局(特勤)公寓房、瓯海仙岩消防站、泰顺新城消防站、市公安消防局(瓯北)公寓房、龙湾丁山垦区消防站、瓯海中心区消防站、瓯海牛山消防站、龙湾永中消防站、苍南钱库消防站、鹿城滨江商务区消防站(洪殿站)、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市公安消防局指挥中心综合大楼(二期)、永嘉桥头消防站、水上消防站(启动)等15个公安消防站点建设。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公安现役消防中队执勤灭火救援力量,全市征召合同制消防战斗员不少于132名。加强“六有”(有执勤车辆、有固定队址、有必备器材、有人员执勤、有组织训练、有长效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全市要新建5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中:乐清2支、永嘉1支、平阳1支、泰顺1支。农村新社区建立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具体任务: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龙湾区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瓯海区购置重型水罐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乐清市购置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瑞安市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永嘉县购置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洞头县购置13吨越野水罐消防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文成县购置13吨中型越野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平阳县购置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泰顺县购置重型水罐消防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苍南县购置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