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消防局挂牌成立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月17日起又多了个牌子——温州市公安消防局。该局当天正式挂牌成立。
据介绍,在今年,我市将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行政问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除追究火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为了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我市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消防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监督,对不履行物业服务企业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场所,采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推广实施火灾公众责任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