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在小额工程管理领域出创举
近日,龙湾对“农房两改”项目沙中村安置点高压线路迁移工程实行了“审批前公示”,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以防止工程腐败的发生。
据龙湾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自去年3月以来龙湾区推行《龙湾区优化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后的一个生动案例。与该《意见》相继推出的还有《龙湾区镇(街道)小额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龙湾区工程建设项目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细则》、《龙湾区部门小额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温州市龙湾区小额工程项目建设运作流程规定》,这5个规范性文件是龙湾近年来在全省小额工程管理领域中的一项创举。
根据这些规范性文件,小额工程一般是指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应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除外。“小额工程往往与群众近在咫尺,与其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一旦滋生腐败,不但会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容易让群众对基层官员以及职能部门产生负面印象。”龙湾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个规范性文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先后推出的。
以该区“农房两改”项目沙中村安置点高压线路迁移工程为例,该工程所在地块内有5段高压线需要迁移,涉及费用21万元。因为区里电力设施施工潜在投标人极少,以往常的做法,这类施工可以由业主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后邀请人员组织实行。但这样会让业主单位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
如何把工程摆到“桌面”上进行,防止工程费用装进私人腰包?按照优化管理办法,龙湾区“农房两改”项目沙中村安置点高压线路迁移工程的业主单位,到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把该工程公示后,签署直接发包的明确意见报龙湾区住建局批准,同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这样既明确了工程发包的责任,又扩大了监督面,促进了工程建设的廉洁。
自推行这五大规范性文件以来,龙湾小额工程腐败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防范与治理。据龙湾区纪委统计,从2009年至2011年,全区工程建设方面的信访投诉案件数逐年减少,其中,2011年收到的投诉件共5件,比2009年减少一半。
(姜巽林 季昌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