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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1年第四季度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启动

2012年02月16日 09:26:54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记者2月1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2011年第四季度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启动,将在本月28日前发放到位。按照标准,市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可得到补贴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为80元。

  据测算,去年第四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为5.6%。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启动市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市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80元;温州矾矿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10元(按苍南县城镇低保保障标准)。市区持有《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67元,农村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40元;温州矾矿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55元。其他县(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金额为5.6%×4.5×当地月低保标准;其他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的补贴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的50%,具体人员与标准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我市2011年第四季度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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