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9家单位获“卫生信誉度A级”称号
记者从2月9日下午举行的温州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表彰会上获悉,去年我市共有19家单位获此称号。
这19家单位是市卫生监督所从住宿、游泳、美容美发和沐浴四类公共场所中通过量化分级工作而确定出来的,其中住宿类为14家,游泳场所5家,美容美发场所和沐浴场所均无上榜。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陶惜丹说,希望有关单位能积极向这些上榜单位学习,努力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新闻链接
14家上榜的住宿场所分别为:
1.市本级(6家):香格里拉大酒店(温州)有限公司、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温州奥林匹克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州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州顺生之星酒店、温州雪山饭店;
2.龙湾区(2家):温州市瑶溪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海滨永强云天楼大酒店;
3.乐清市(1家):乐清市雁荡山山庄有限公司;
4.平阳县(1家):平阳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5.苍南县(1家):苍南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6、泰顺县(3家):泰顺宾馆、泰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州大峡谷温泉度假村。
5家游泳场所分别为:
温州体育中心、香格里拉大酒店(温州)有限公司、温州市佳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云中会所、温州市学院游泳健身中心有限公司、温州景山宾馆。
(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