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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制定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

2012年02月08日 08:29:11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2月7日,记者从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去年全市共有10名行政干部因消防工作监管不到位被追究责任。最严重的是苍南龙港镇综治办副主任因辖区发生亡人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温州市中小企业众多,火灾隐患量大面广。2011年,全市亡人火灾数下降37%,创造了近10年来火灾形势最平稳、亡人最少的新纪录,为浙江省连续7年实现火灾亡人数零增长立下战功。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政府打造“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安全监管责任链,健全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去年4月11日,苍南县龙港镇纺织二街一“三合一”通天房起火致7死3伤。起火建筑为生产、吃住混合,楼梯没有采取技术分隔,显然存在乡镇领导干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火灾原因查明后,当地法院对龙港镇综治办副主任作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处罚。不仅是辖区发生亡人火灾才追究领导责任。去年10月18日,温州华正塑料集团车库发生大火,灵溪镇对务办事处主任、分管副主任两名干部立即被苍南县委组织部停职检查,并接受事故调查。此外,瓯海区去年连续对三起火灾事故相关监管部门及个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予以惩戒。

  据介绍,除在火灾事故中追究责任外,如果日常消防隐患整治不到位,分管领导干部也要被约谈,情节严重的,会被记过和警告处分。在各级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中,明确没有完成消防整治任务的,对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辖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主要领导将停职接受检查。

  今年1月,龙湾区政府还制定出台《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区长到街道负责人以及26个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消防监管措施。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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