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2011年“考绩择才”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温州市瓯海区领导干部绩擢法(试行)》的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考绩择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11年“考绩择才”共选拔区管科级领导干部12名,其中正科长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长级领导干部10名。
1、正科长级领导干部2名:从镇街副科长级领导干部考绩优秀者中选拔。
2、副科长级领导干部10名:
(1)从镇街“考绩先进单位”推荐的正股长级干部中选拔3名;
(2)从被评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镇街(“考绩先进单位”除外)推荐的正股长级干部中选拔2名;
(3)从区属部门“考绩先进单位”推荐的正股长级干部中选拔5名。
二、选拔规则
根据镇街和区属部门相应考绩结果,正科长级领导干部按选拔职位1:3的比例、副科长级领导干部按不低于选拔职位1:2的比例确定和推荐初步人选。如推荐的副科长级领导干部初步人选低于1:2的比例,则相应核减选拔职位数。
1、正科长级领导干部初步人选为:镇街考绩前6名的副科长级领导干部。
2、副科长级领导干部初步人选为:每个镇街“考绩先进单位”可推荐2名正股长级干部,每个被评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镇街(“考绩先进单位”除外)可推荐1名正股长级干部,每个区属部门“考绩先进单位”可推荐1名正股长级干部。各单位推荐的初步人选应从考绩优秀的干部中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市派驻机构“考绩先进单位”推荐的正股长级干部,予以函告主管部门,建议参照执行。
提任人选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确因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视情按有关程序予以破格提拔。
三、实施步骤
1、发布公告。2011年12月,在区内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
2、汇总初步人选。2012年1-2月,区委组织部根据考绩结果和各单位推荐的正股长级干部名单,按选拔规则分类汇总初步人选名单。
3、组织考察。2012年2月下旬,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
4、考核评定。2012年2月下旬,根据《浙江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分基础评价、实绩评价、干部群众评价和考察组评价四个部分进行量化考核评定。
5、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量化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6、公布结果。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2011年12月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