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温州市区停收“四自工程费”
下月1日开始,市区停收“四自工程费”,车辆年检时每辆只需100元的检测费用。
相关人士介绍,“四自工程费”之前只针对市区车辆年检时收取,其他县(市)无此规定。其缴纳标准为:车辆购置六年内,两年一次年审,缴纳“四自工程费”480元;车辆购置六年后,一年一次年审,缴纳“四自工程费”240元。
所谓“四自工程”,是指按照“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方针修建的公路,也叫政府贷款公路。温州“四自工程费”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998〕6号《关于温州城市“四自”工程实行综合收费复函》的文件精神,从1998年2月10日开始征收。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偿还我市历年来投入城市道路建设的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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