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龙湾设专项信用贷款资金1亿元
12月14日,龙湾区3家中小企业与兴业银行温州分行签订了贷款协议,成为龙湾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资金的首批受用企业。据悉,龙湾区12月13日设立专项信用贷款资金1亿元,用于缓解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难题。
龙湾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资金是指,由区财政局调度财政间隙资金5000万元,专储于协作银行(兴业银行龙湾支行),然后协作银行按1:2配套,建立专项用于龙湾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资金1亿元,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专项信用贷款面向龙湾区各类中小企业,主要用于解决制造业企业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扶持产业配套、转型升级、高新技术等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龙湾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严格设定了贷款企业的基本条件,并规定单个企业专项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专项信用贷款期限视企业资金周转情况确定,在授信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专项信用贷款按不高于当期央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的标准执行,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该贷款采用信用贷款管理模式,由企业业主(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为贷款提供必要的保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一般以个人或家庭财产作保证,提供财产清单,但无须另行办理抵押或担保手续。
此前,兴业银行温州分行已先后与永嘉、乐清、鹿城等地政府成功开展了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项目合作。林乃鹏黄秀平胡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