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浙江新闻 -> 正文

私占良田开设跑马场 不光交罚款还要判刑

2011年11月22日 10:09:25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明明是农用地,却用来开设跑马场,随后又在土地上铺石头、浇水泥,这样的行为换来的不仅是罚款,还有一场有期徒刑。昨天,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外曝光了5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这5起案子已经当地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已有8人获刑。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已立案查处违法用地937宗,涉及土地面积3241亩。据了解,在目前的违法用地行为中,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以及非法占地等行为相对较为集中。

  昨天被通报的5起违法行为,更是特别典型,不少当事人已经被处以有期徒刑,包括:

  富阳市春江街道太平村村民王某某非法占用春江街道村集体土地32.5亩,建造塑料粒子场,导致耕作条件达到二、三级不同程度破坏,目前刑事侦查已结束,富阳市检察院已向富阳市法院提起公诉;

  西湖区三墩镇双桥村农民高某某未经审批擅自将西湖区三墩镇双桥村约13亩地转租给他人,并违规对土地表面进行浇筑,致使12余亩耕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两名当事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3万元和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万元;

  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余杭区良渚街道大陆村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办公楼等,致使7.719亩基本农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案件已移送余杭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马某某等六人,把租赁来的农用地部分出租给大清谷大唐骏马苑的经营者用于开设跑马场,随后又在这片地上建围墙、铺碎石、浇筑水泥地坪和沥青地坪,导致10370.4平方米农用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5名被告人被处以7个月有期徒刑以及罚金3万元,另1名被告人被处以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村民非法开采粉砂质页岩55415立方米,价值约775810元。目前,有关部门已对这起非法采矿案进行立案侦查。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私占良田开设跑马场 不光交罚款还要判刑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