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掉六千元 市区再现女“酒托”
看似甜蜜的约会背后竟是一个陷阱,温州商报今年6月26日曾报道市区车站大道一家咖啡吧雇佣女“酒托”,邀约网友来店里进行高额消费,最终老板被判刑。而近日,市区黎明西路国贸中心一楼阳光咖啡吧的两名负责人,也因为类似歪点子,均被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还违法所得。
今年3月6日至3月14日间,罗某、习某在市区黎明西路国贸中心一楼管理阳光咖啡吧,他们招聘了多名女青年为“酒托”,负责带顾客至该咖啡吧内消费红酒,而这些女“酒托”通常邀约网友见面,来这里吃饭实施骗局。
3月10日,陈先生曾和一名网名为“谁能爱我”的女子到这家咖啡吧内吃饭,其间,该女子提出要喝加饮料的红酒。陈先生碍于面子,先后点了5瓶红酒及饮料,最后结账花了六千元,陈先生吃了哑巴亏。
被查获时,该咖啡吧所进的30瓶王朝干红,已经用了20多瓶,主要用来掺入客人点的高档酒中,冒充高档红酒出售。在10天不到营业时间内,咖啡吧通过这种方式“盈利”31480元,而每笔消费,一名“酒托”可以拿走30%的提成。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诈骗罪,均应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