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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率先实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

2011年10月12日 14:20:55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为提高我区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缓解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我区在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基础上,最近又在全市率先启动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先期选择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3个病种进行试点,并确定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为首批定点医院。 按照政策规定,患以上3个试点疾病病种之一的我区参合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卡和诊断证明,向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出救治申请,新农合基金对试点病种患者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有效费用的75%,住院费用在病人出院时,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参合患者交纳自负的25%及自费费用,其余部分先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再与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定期结算。(苏静静)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我区率先实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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