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温州苍南扶贫办副主任受贿存私房钱被判刑四年

2011年09月19日 09:22:43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新华网杭州9月18日电(记者裘立华)记者18日从温州苍南县法院了解到,苍南县原扶贫办副主任杨仲锋收受他人贿赂8万元存“私房钱”,日前被该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苍南县检察院指控,2007年9月,林某得知苍南县扶贫办要在苍南县钱库镇东西街村兴建安置房,就找到时任扶贫办副主任的杨仲锋,说明自己想承包该工程。在杨仲锋的帮助下,这个工程很快被林某“拿下”。在此后的工程建设中,杨仲锋多方面为林某提供便利。

  2010年12月,林某为感谢杨仲锋关照,到杨仲锋的办公室送给他8万元。杨仲锋收受后,特别交代林某“这事不要让我老婆知道”,因为他要存一笔私房钱。没有不透风的墙,杨仲锋最终被押上被告席。

  鉴于杨仲锋所收赃款已全部退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被认定为立功,法院经一审审理后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以受贿罪对杨仲锋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温州苍南扶贫办副主任受贿存私房钱被判刑四年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