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今后须报国务院审批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被收回建设用地审批权的22个城市,温州也列入其中。8月25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审批权的回收意味着,温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都须报国务院批准。
据悉,除原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84个城市外,自2011年起,新增了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等22个城市。即在浙江省内,除原来的杭州、宁波需报国务院审批外,现增至6个城市。据了解,新增的22个城市多集中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东部发达地区,马鞍山和桂林也是当地经济较发达地区。
收回审批权对温州房产市场会不会产生影响?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称,没有多大影响,只是原来需报省政府批,现变更为国务院批而已,其用地指标仍不变,仍由省政府向各县(市、区)下达。
但也有专家认为,此次国务院收紧地方建设用地审批权也是收紧地根,紧缩土地入市量的一个调控手段,会对被收回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石海均认为,国务院收回建设用地审批权后,用地控制会更加严格,开发商拿地的自由度相对会大大减少。这对商业地产是个利空,对保障房应该是个利好。因为国家收回审批权后,会优先把土地批给建设保障房的项目。同时,这个也意味着地方政府靠吃土地财政饭的思维应该转变了,以后这碗饭可能不那么好吃了。(记者夏晓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