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纪检监察干部“三路”并进助推拆违
或跟踪违建、以自拆“引路”,或约谈党员、以教育“指路”,或严明纪律、以问责“开路”……在市区,一支支由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特殊队伍,正“三路”并进助推拆违工作。记者8月21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随着市区“违必拆、六先拆”工作不断掀起热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督查活动,为“违必拆、六先拆”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跟踪违建,自拆“引路”。在实行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后,市纪委、监察局出台有关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拆违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不准拖拆违的后腿。对于党员干部自查自报的违建,市纪委监察局联合有关部门对拆除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求凡属“六必拆”范围的,必须在9月30日前自行拆除;属于“六必拆”范围外的,也要自觉带头拆除。
约谈党员,教育“指路”。从8月1日开始,瓯海区启动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联百村进百企助推拆违专项活动。该区抽调百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4支助推拆违服务队,分片联系该区各镇街的党员干部违建户。经自查上报、群众举报发现有违建的党员干部,这支特殊的服务队就启动约谈机制,对违建党员干部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在8月1日后的一周内,4支服务队对第一批200余名党员干部违建户进行约谈,引导其在8月底完成自拆。
严明纪律,问责“开路”。为进一步严明拆违纪律,鹿城纪委、监察局出台“五个一律”:党员干部凡隐瞒不报或限期内没有主动拆除的,一律由所在单位予以通报,同时对评先评优、干部提任实行“一票否决”;凡为亲友说情影响拆违的,一律予以诫勉谈话;凡拒不配合影响拆违的,一律立案调查处理;凡干扰、妨碍执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拆违责任单位、责任人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和党员干部所在单位、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龙湾区也明确三项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在破难攻坚行动中进行说情的,一律予以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在拆迁拆违中拒不配合的,一律立案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在破难攻坚行动中执行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记者王丹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