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 申请标准调整
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的人均收入标准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内”调整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以内”。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之内,即每月人均收入1310元以内;家庭现住房人均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凡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日起可向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村委会)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
获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家庭的保障标准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15平方米,按户计算不低于45平方米;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5元,低保边缘(低保标准的130%)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低保标准2.5倍之内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以低保无房户为例,家庭人口3人以内(含),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为每月675元。
市区廉租房受理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核等环节。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先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村委会)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单。相关部门再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开最终结果。
申请人可以到温州房管网( www.wzfg.com)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鹿城房管分局:88168006 ; 城东房管所:88184573;城南房管所:89611609;城西房管所:88224841;龙湾房管分局:86359698;瓯海区住建局:88509491。刘彩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