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成全省首个诉调对接县
渔船作业风里来浪里去,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一旦发生纠纷,却得跑温州,甚至宁波的海事法庭审理,不仅影响渔民正常的捕捞安排,由此产生的诉讼成本也不低。近日,洞头县与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制定相关“意见”,对涉渔纠纷诉调进行衔接,部分案情较为清晰的案件,可就地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协助和解。
洞头作为全国4个海岛县(区)和10个重点渔业县之一,渔业生产过程带来的海上摩擦也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近3年来,该县海渔事纠纷达356起,涉及金额1.87亿元,其中80%集中在劳资纠纷、股份重组、海上碰撞、人员伤亡等纠纷上。
近年来,由于海洋渔业体制的变化和渔船增多、渔场拥挤的矛盾日益突出,海渔事纠纷不断增多,调解难度逐步加大。为有效提高海渔事纠纷调处率,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该县与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涉渔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成为省内首个成功实现海渔事纠纷诉调对接的县(市、区)。今后,对于发生地在洞头的海渔事纠纷案件,在海事法庭立案审查前,洞头县可实行诉前引导调解,而一些海事法庭已受理、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进行委托调解,由县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为了有效降低渔民化解矛盾的诉讼成本,由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海渔事纠纷案件,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还可以向海事法庭申请撤诉或申请司法确认,由法庭按照有关规定减半收取受理费,同时根据案件性质酌情减免。
(陈蜜苏娅燕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