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刘调解室”创永中调解优势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龙湾新闻网讯 在“一镇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理念的指引下,永中街道致力于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调解制度,将“老刘调解室”作为品牌优势进行推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挥刘万定个人魅力,组建老刘调解室 刘万定同志自1981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用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塑造了基层“好司法”形象。他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区级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并于2007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在多年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布衣法官”刘万定在永中树立了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永中司法所抓住时机,组建以他命名的“老刘调解室”。调解室以一件件疑难案件的成功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之处,有力推动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以健全三大制度为重点,全力打造调解平台 永中司法所健全以“预警、排查、联调、处置”为内容的全方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发挥调解功效。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的预警制度,利用网格化信息平台录入的信息,紧密联系村级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点、村级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将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的关口前移,拓宽信息预警渠道,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处理”;健全入村排查调处制度,施行街道调委会联合各村居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因案施策,将排查内容反馈给各村居,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的目标;健全街道分管领导包案制度,要求街道主要领导建立工作联系点,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和包调查、包调处、包解决的“四定三包”责任制,分工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控制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以培训和宣传有机融合,扎实服务基层群众工作 针对永中街道村居多,各村居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室硬件条件、调解能力与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现状,永中司法所坚持基层调解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起点,坚持调解培训与普法宣传相融合。一方面,积极发挥老刘调解室的作用,加强对村级调委会的工作指导,按季度对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培训,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典型案例为模板、以解决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为重点进行互动式授课,切实提高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街道调委会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合调解资源,坚持“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方法,在宣传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者的法律水平、法律法规专业认知,同时也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