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屡屡拖欠工资 酒吧DJ盗物抵薪入狱
因老板拖欠工资,酒吧DJ盗走设备。近日,平阳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酒吧DJ邹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邹某是一名酒吧DJ,2011年1月23日经网友介绍在平阳县昆阳镇某酒吧工作。邹某和酒吧老板约定每月工资6000元,10天结算一次。一月份,邹某拿到1200元工资。
2月份,鉴于邹某工作出色,老板提升他为总监,月工资为8000元,但邹某实际只拿到了3300元。3月份,邹某工作20日,理应拿到5000余元工资,酒吧老板一直拖欠。
3月22日,邹某便辞职不干了,出走后回想起自己的碟片还留在酒吧,当天中午12点左右返回到酒吧。在拿回碟片后,邹某心生歹念,妄想偷设备来充抵酒吧老板拖欠的工资。当即取走了吧台上放着的两台3200多元打碟机。5月4日,邹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邹某犯罪后能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通讯员华萱)









